馬來西亞神山京那巴魯山又稱神山,位於馬來西亞北婆羅洲沙巴的京那巴魯國家公園內,是婆羅洲最高峰,也是馬來西亞聯邦境內最高峰,高度為海拔4,095.2公尺。 傳說聖約翰峰上的人臉形岩壁便是她的臉孔。根據另一說法,京那巴魯山之名來自「Aki Nabalu」,「Aki」在當地原住民卡達山-杜順人的語言中是「祖先」的意思,而Nabalu是「山」的意思,Aki Nabalu就是祖靈所在的山(靈魂棲息地)。
2026年
(2~4月、8~10月屬於乾季)
三月:5日~9日、18日~22日、26日~30日
四月:2日~6日(清明)、8日~12日、29日~5月3日(勞動節)
八月:12日~16日、24日~28日
九月:24日~28日(教師中秋)
十月:7日~11日(雙十)、22日~26日(光復)
【商品描述】
馬來西亞神山京那巴魯山又稱神山,位於馬來西亞北婆羅洲沙巴的京那巴魯國家公園內,是婆羅洲最高峰,也是馬來西亞聯邦境內最高峰,高度為海拔4,095.2公尺。
傳說聖約翰峰上的人臉形岩壁便是她的臉孔。根據另一說法,京那巴魯山之名來自「Aki Nabalu」,「Aki」在當地原住民卡達山-杜順人的語言中是「祖先」的意思,而Nabalu是「山」的意思,Aki Nabalu就是祖靈所在的山(靈魂棲息地)。
【報名費用涵蓋】
團費不包含如下:
建議航班
台北/亞庇(航班:亞洲航空AK1511 0950/1324)
航班異動狀況由航空公司每年公布時間為主(此為參考時段)
公司有配合之旅行社可以協助處理機票業務
抵達亞庇國際機場後,安排專車前往神山國家公園周邊(山腳區域),提早進入高地環境,讓身體適應氣候與溫度變化,為隔日登山做好準備。
沿途車程會逐步從海岸城市進入山區,氣溫也會明顯下降,建議隨身攜帶薄外套或風衣。
抵達後入住山腳住宿 Kinabalu Pine Resort(或同級),晚間可整理裝備、檢查頭燈與電池、準備隔日便當與補給,並提早休息,為第二天登山養足精神。
早餐:X 午餐:X 晚餐:O
住宿:Kinabalu Pine Resort (或同級)

早餐後前往神山國家公園辦理登山相關手續,整裝後開始登山。神山步道以石階與原始森林路段為主,沿途會穿越多種植被帶,能感受到從熱帶雨林逐步進入高山環境的變化。
本日最重要的目標是:務必在下午 16:00 前抵達山屋。
抵達後需參加官方安排的索道安全講座(Via Ferrata briefing),此講座是隔日參加索道活動的必要流程。
⚠️ 重要提醒
若無法在 16:00 前抵達山屋,將 無法參加隔日索道活動(官方規定,無法通融)。
抵達山屋後可先稍作休息、簡單整理裝備與頭燈,晚餐後建議提早就寢,因隔日將於凌晨出發攻頂。
早餐:O 午餐:O 晚餐:O
住宿:Pendant Hut(或同級)

凌晨出發前往神山頂峰,沿途為高山岩稜與階梯混合路段,氣溫低、風勢較強,請務必穿著保暖層並攜帶雨具。
登山過程中將依團員狀況調整節奏,目標在天亮前抵達頂峰區域迎接日出(實際視天氣而定)。
必須在 05:30 以前抵達 Sayat-Sayat Check Point
(未在時間內抵達,將影響後續行程安排/活動資格,請務必配合嚮導節奏)
登頂拍照後,前往索道活動集合處。
短線索道集合時間:07:15|Sayat-Sayat Check Point
⚠️ 若錯過 07:15 集合時間,將 無法進行索道活動(官方規定)
完成索道活動後,返回半山山屋享用早餐,稍作休息整理裝備後開始下山。
下山後搭車返回亞庇市區,入住五星飯店,晚上安排慶功宴,為今日的攻頂成就好好乾杯(不喝酒也沒關係,重點是慶功!)
早餐:O 午餐:O 晚餐:O
住宿:希爾頓飯店(或同級五星)


登頂後隔天安排相對輕鬆的行程,讓身體恢復。白天可在亞庇市區自由活動或休息(依當團安排)。
傍晚前往 Kawa-Kawa 進行遊河活動,有機會觀察婆羅洲特色動物長鼻猴,夜晚則欣賞螢火蟲在河岸閃爍的夢幻景象,是非常受歡迎的亞庇經典體驗。
結束後返回飯店休息,延續五星住宿舒適度。
早餐:O 午餐:X 晚餐:O
住宿:希爾頓飯店(或同級五星)

依航班時間安排前往亞庇機場,辦理登機手續,結束神山攻頂與亞庇放鬆行程。
若團員有延伸自由行需求,也可提前告知協助建議。
早餐:X 午餐:X 晚餐:X
住宿:溫暖的家
若有任何問題歡迎私密➝官方賴(點我)
報名後因故不能參加旅遊行程時,請儘早來電告知;因下單後即為旅客處理出團事宜,若取消旅遊行程,須依旅客通知取消當日距離出發日期的長短賠償相關取消費用,應賠償之取消費用將依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」之規定辦理。
旅客若於出發前 41 天以前通知取消參加行程,將收取旅遊費用 5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若於出發前 31 至 4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,將收取旅遊費用 1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若於出發前 21 至 3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,將收取旅遊費用 2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若於出發前 2 至 20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,將收取旅遊費用 3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若於出發前 1 天通知取消參加行程,將收取旅遊費用 50% 之賠償費用;
於出發當天取消訂單、集合逾時、及未通知不參加旅遊行程者,將收取旅遊費用之賠償費用,恕不退費。
舉例來說,假如旅客所訂購行程之出發日期為 12/31,
旅客於 12/31 出發日當天始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全額團費;
旅客於 12/30 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團費 5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於 12/11 - 12/29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團費 3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於 12/01 - 12/10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團費 2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於 11/21 - 11/30 期間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團費 10% 之賠償費用;
旅客於 11/20 前通知取消參加旅遊行程,將收取團費 5% 之賠償費用。
若履行契約已支出之費用超過上述規定時,旅客須就旅行社之實際支出支付取消費。收取手續費標準依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容為主。
舉例來說,出發前41天前取消,收取5%費用,即為1940元;但已支出費用已達2萬,那隊員需支付2萬費用,並非1940元